高沙港内设有:
  • 江门海关高沙办事处
  • 江门检验检疫局高沙办事处
  • 江门边检局高沙办事处
  • 江门海事局办事处
现有服务:
  1. 海关实施船勤24小时关员值班制,每天中午休息时间仍安排关员留守地磅。
  2. 对进口的商品,采取先放行后检验出证的方式。
  3. 对出口的商品,检验检疫局实施分类管理制度。
  4. 实施“四随”措施,即随到、随报、随查验、随放行。